想必大家都知道赴美生子是可以的到美国国籍,但在美国生子不一定要美国国籍,自己国家的国籍也是可以的。但是,你到网上搜赴美生子就会有一个话题吸引你双重国籍,那么,什么是双重国籍呢?
双重国籍,指一个人通过程序取得A国的国籍,又在B国再一次取得该国国籍。在国际公法上,国籍是自然人对某国负有忠诚义务的根据,也是国籍国对其行使外交保护的根据。多重国籍者可能要对多个国家负有忠诚义务,这往往会给他带来许多麻烦,特别是在战争时更是如此。如果其两个国籍国之间发生战争,则无论他选择忠诚于哪一方,都会被对方视为叛国行为。无国籍者没有这些忠诚义务,但当其权利在某个国家受到损害时,将得不到任何国家的外交保护。
每个国家都会根据自己的国籍法,来确定哪些自然人具有本国国籍。这似乎不会产生冲突。但实际上,由于各个国家赋予国籍的原则不同,有人可能具有多个国籍,有人可能没有国籍,因而产生国籍上的冲突。在国际司法上,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的情况,称为国籍的积极冲突;一个人没有国籍的情况,称为国籍的消极冲突。如果某一法律关系中,需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,那么,在积极冲突的情况下,就需要确定以他的哪一个国籍为准;在消极冲突的情况下,由于当事人没有国籍,就要确定应适用什么法律。
据了解,全世界190多个国家中,现有70多个国家承认或接受双重国籍,但中国不在其列。
中国的《国籍法》中有明确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,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,自愿取得外国国籍的,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。不少国家也会根据国情对双重国籍做出附加条件,比如国际通婚子女在成年后必须选择一种国籍等,而且一些国家也会以国际公约或双边合约,来具体解决双重国籍中的问题。
加拿大现行《公民法》承认双重国籍(DualNationality),即取得他国国籍的加拿大公民仍可保留加拿大国籍,除非自行申请放弃加拿大国籍且获得公民法官核准。但由于中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,所以现时当拥有加拿大公民身份后,中国国籍便自然丧失。
美国的政策是默许双重国籍情形的存在,法律没有涉及双重国籍、或要求一个人选择一个或另一个国籍的问题。但是因为双重国籍所可能产生的一些问题,美国政府对其采取不鼓励的态度,尤其在最近大力加强归化入籍,强调效忠国家利益的时候,更注重公民对国家的忠诚度。
双重国籍是国际上许多国家普遍默许认可的。美国、英国、法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等许多欧美国家都尊重公民具有双重国籍,大多数国家不承认自己公民因获得外国国籍而丧失本国国籍,例如法国人不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外国国籍,法国仍视之为本国公民。阿根廷承认双重国籍,并与西班牙、菲律宾、意大利等国家签有双重国籍协议。印度、印尼等发展中国家陆续推出双重国籍法。
既然您都是决定要去赴美生子的,那么就一定要知道双重国籍这个东西,毕竟这是对您十分重要的。